苍南县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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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律师咨询
苍南县律师问答
律师可以给我说一下沧州市苍南监狱第三监区电话吗
您好!建议您联系当地司法机关询问。
我有个案子在你们苍南请问你们那现在看守所你们律师能见了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我是一名做工地的在苍南老板欠我一万块钱怎样才能讨回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我有个亲戚是我表弟在苍南看守所已经判刑了他打电话让我去会见他能进去吗
您好,在看守所的话只有律师可以会见
我有个亲人放殡仪馆里,请问温州苍南殡仪馆一天是多少收费
温州苍南殡仪馆一天是多少收费。联系民政部门办理
酒后驾驶,醉驾,达118,请问一下这个该怎么判刑?浙江温州苍南地区
你好,建议你尽快委托律师做会见,争取取保候审
你好,我的案件所在地在温州
你好具体案件情况说明一下
今天有一个浙江温州的手机号码给我打电话说让我过几天到当地公安局去协助调查
你好是私人电话通知你的不一定办公电话的
看守所10天律师,你好我朋友被带去温州看守所,说要14天今天已经16天了还没有出来这是为什么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帮你处理。
我姐姐在浙江温州被拘留,具体原因我们家属不知道情况该怎么办
你好,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先了解具体情况
温州市苍南县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怎么处罚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是指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br/> 法律依据:<br/> 《刑法》第十四条<br/>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br/>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br/> 第三百一十六条<br/>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r/> 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苍南举报渔船进行非法捕捞最有郊的电话是多少
非法捕捞的立案标准: (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的,或者在海洋非法捕捞水产品两千公斤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法律依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三条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非法捕捞水产品两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两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浙江苍南盗窃2万该怎么判刑
你好!根据具体的情节量刑
我是湖北十堰的刑事辩护律师,想要知道苍南县法院立案电話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刑事案件大概的费用现在在浙江苍南。
你好,上诉不会加重刑罚。上诉不加刑原则,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在作出新的判决时,不得对被告人判处重于原判刑罚的一项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只适用于被告人和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起的上诉案件。
刑事案 大约的花费 如今人到浙江省 苍南
消费者追回网络平台被诈骗的刑事案件的钱,直接报警,向办案民警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等,并配合民警工作。 一、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苍南刑事案件如何请律师
除了以下三种案件必须有律师辩护之外,其他案件没有强制要求: 1、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2、嫌疑人、被告人是盲人、聋人、哑人或者是精神病人的; 3、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
涉嫌电信诈骗案,请求咨询 苍南灵溪
您好,您是说以前有过诈骗前科?现在怎样
我是湖北十堰的律师,我想知道苍南县法院立案电话
你好,是什么案件呢
苍南县,电信诈骗,一审证据不足,等二审,想在当地请律师
最高法院2011年4月7日对外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解释,电信诈骗行为将受到从严惩处。这一司法解释将于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解释明确了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诈骗犯罪的发案形势,将最低入罪门槛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为3000元。根据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解释将电信诈骗行为规定为可酌情从严惩处的情节,规定了5种情形酌情从严惩处: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