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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律师问答
工伤误工费谁来承担责任
  工伤没有误工费,但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停工留薪期的期限通常是十二个月,但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度延长。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不发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无法协商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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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误工费谁来承担责任
北京市申请工伤需要提交的材料
  北京市申请工伤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等。北京市申请工伤提交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六十天内出具认定结论。
#工伤认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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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申请工伤需要提交的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的条件包括劳动者需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地内,因从事工作内容而受到伤害的等。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等。
#工伤认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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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
如何定义工伤中所指的事故伤害
  工伤中所指的事故伤害的定义是劳动者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场所内遭遇的意外身体损伤。工伤事故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和生活护理费等。
#工伤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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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义工伤中所指的事故伤害
工作中被打怎样申报工伤
工作中遭受暴力伤害如何申报工伤?本文详细解读了申报工伤的程序、认定申请的提出及处理工伤赔偿纠纷的方法。了解这些,让你在工作中更有保障。
#工伤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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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被打怎样申报工伤
眼球缝了八针能评几级工伤
首先要区分工伤或其他人身损害。伤残等级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准。 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十级 1、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度及Ⅱ度以上者; 2、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 0. 8 ; 3、双眼矫正视力≤ 0. 8 ; 4、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5、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6、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张家港工伤鉴定在哪里做?地址呢?
工地工伤事故鉴定需要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人晚上偷着跑出去跳河死亡
是什么原因死亡的
您好,我在某某县如美镇受了工伤,老板不给医药费怎么办?
工伤老板不出医药费可以向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进行强制工伤赔偿。如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必须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如果情况紧急要先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 同时,立刻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如果工伤职工不认同劳动保障部门的结论,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两个月内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领导把员工打了
公司领导打员工,这个直接就可以报警了,涉及到人身安全,或者是一些故意伤害的,直接可以报警去解决这件事情,不要去纵容这种事情,纵容一世,可能以后更麻烦
我是开挖机的 上班时候被石头打了 右眉上破了一条6厘米左右的口子 怎么让老板赔偿了
您好,您可以找老板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报工伤认定。
请问咨询一下公务员因工受伤期间要扣休假吗?
工伤请假可以扣考勤,但应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各地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即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因为没有出勤,可以不按出勤计算出勤时间。 但是,应当按照正常出勤工作时间的标准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去开会的路上发生骨折算工伤吗
法律分析:如果骨折发生的时间、场所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的,可以认定为属于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我在某某县,干活工伤请问一下我要找那个律师
法律分析:工伤法院起诉程序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 2、在被工伤认定部门确认工伤后,若伤情严重,需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确认伤残等级、护理等级或停工留薪期; 3、用人单位拒绝工伤赔偿,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裁决,在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对受伤员工的标准依据是什么?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