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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装修,死了现在想咨询房东有多少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顾倩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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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邻居离我们一米多,油烟有毒容易致癌,然后让他们改变位置,他们拒绝怎么办?
如是向院长反映实际情况
保定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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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八年没交暖气费,怎么办?
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对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可以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以及支付违约金等
顾倩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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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的房子没有验收就通知业主交房是合法的吗?
在未收到书面通知的情况下,视为开发商未通知业主收房
廊坊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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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家门口安装监控合法吗?
对于公民个人是否可以在家门口安装监控设备,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禁止。但需要注意的是,住户私人安装监控设备,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拍摄角度不得涉及其他住户的私密空间。若住户安装的监控摄像头可以拍摄到邻居的私密空间、私密信息和私密活动,则涉嫌构成对邻居隐私权的侵犯,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再者,公民日常进出家门的情况属于个人行踪,因此,私自摄录公民出入家门等信息的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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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业主同意,是否合法?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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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划分责任,如何赔偿楼顶公共排水管泄漏引起的楼下洪水
房屋楼顶漏水找谁处理,视情况而定:1、因质量问题出现渗漏和因装修导致渗漏都属人为造成的,补漏责任应由发展商或装修施工单位来承担;2、因排水管道和防漏设施老化导致渗漏则属自然现象,责任要由业主自己承担。房屋损坏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1、被征收非住宅房屋50平方米以下的,搬迁费每户按400元补偿;2、5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50平方米增加补偿400元。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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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放电动汽车在一楼门口是否违法?
法律分析:关于禁止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车的法律规定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中体现。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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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停电怎么办??
物业给业主停电停水业主可以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物业停电停水在合同上属于设他合同条款,依法理,该类条款的实施应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否则视为无效条款,业主可以追究物业管理公司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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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院子里建一个棚子是否违法?
法律分析:违法。下列未经规划管理部门许可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规划条例》所称的违章建筑,由规划管理部门处理:(一)房屋加屋、屋面升高的建筑物;(二)庭园住宅和公寓的庭院内的建筑物、构筑物;(三)街坊、里弄、新村等地区建造的依附于房屋外墙的建筑物、构筑物;(四)逾期未拆除的未占用道路的施工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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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知情权有哪些
小区业主知情权涵盖多个方面,包括公共设施维修资金、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等。业主有权了解这些情况,确保权益不受侵犯。本文将详细解读业主知情权的权利范围及维护途径。
#业主知情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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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知情权有哪些
小区业主知情权包括建筑物的使用情况、车库车位的情况、物业服务质量情况、物业规章的了解等。业主不满意物业一般不可以拒绝支付物业费,否则可能被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
#业主知情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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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办公是否违法
商业办公地点肯定需要花费的租金会更贵一点,但是住宅小区办公也会有一定影响,那么住宅小区办公是否违法?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住宅小区办公是否违法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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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某鹏等人诉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知情权纠纷案
核心提示:业主请求公布、查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使用、业委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共有部分的收益、物业服务合同等情况和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裁判摘要 业主知情权是指业主了解建筑区...
#业主知情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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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连某公司与詹某知情权纠纷案
核心内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本案的诉讼主体是否妥当。2、詹某知情权的行使是否受到妨碍。3、要求南连某公司将其帐册给詹某查阅,是否扩大股东知情权的行使范围,并侵犯南连某公司的合法权益。 上诉人...
#业主知情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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