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工伤索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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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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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律师问答
工伤赔偿期限是多久呢
工伤赔偿
期限因情况而异,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需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申请认定,工伤待遇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期限为一年。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期限也有明确规定。务必把握时间,确保权益。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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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摔伤骨折怎么赔偿
工地摔伤骨折如何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因实际情况而异。快来了解具体的赔偿细节和条件吧!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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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七级伤残赔偿涉及医疗、误工、伙食补助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依《工伤保险条例》而定。伤残鉴定与司法鉴定有何不同?下文为您解答。
#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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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等级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
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月度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有不同金额。此外,5-10级工伤职工还可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了解这些赔偿规定,有助于维护工伤职工的权益。
#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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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都有哪些赔偿
工伤赔偿
涉及哪些项目?社保和雇主各自承担哪些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等如何支付?本文详细解读
工伤赔偿
的各个方面,让你了解权益,维护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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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做伤残鉴定多少费用
伤残鉴定费用,根据不同的鉴定机构,具体收费不同。不同的伤残鉴定类型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1、司法鉴定应该司法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2、工伤伤残鉴定,应该在统筹地区(一般为地级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3、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应该在指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费用大概在4000元左右,伤残程度不同收费也不同,各个地方也不一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常熟市工伤鉴定在哪里做
一、工伤鉴定在哪里鉴定1、工伤鉴定要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进行。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二、工伤鉴定的材料有哪些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所需材料如下: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常熟在哪里做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有这些办理流程:1、准备材号工伤认定申请书、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等材料申请工伤认定;2、取得工伤认定书之后,直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根据情况作出鉴定结果。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常熟伤残鉴定在哪里做
伤残鉴定需要以下程序:1、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3、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4、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江苏常熟工地摔伤的,公司没买工伤保险,尿道断裂没有完全看好能做工伤鉴定吗
您好,可以做工伤鉴定的,鉴定过后向公司索赔。
您好,常熟市在厂工伤误工费怎么算?
工伤的停工留薪期以一般以医院开具病假条为准。标准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常熟工伤九级能拿多少钱
你好,大概20万左右,欢迎来电咨询本律师
请问我家人在常熟上班得了脑益血动不了要如合办
您好,是怎么得的脑溢血。可以进一步详细沟通
在吗,工伤10级在江苏省常熟市大约赔偿多少钱,赔付标准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标准。
三角纤维复合体软骨损伤,有手术内困定在苏州市工伤能评上级吗
您好!按您所述情况,一般可以评定伤残等级。
你好,我老公在常熟市区上班,打电话关机,微信不接,是不是出事了
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若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侵害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br/>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br/>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br/>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br/>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br/> (四)患职业病的;<br/>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br/>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br/>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常熟,左手中指末端指骨骨折能评伤残等级吗
法律分析:工伤能康复的不能认定为评定伤残等级。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常熟的工伤赔偿?
工伤按以下规定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常熟工伤鉴定申请查询电话号码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需要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表等;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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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伤残鉴定需要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表等;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常熟工伤鉴定申请查询电话号码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需要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表等;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常熟,工伤10级能拿到多少钱?
要结合年龄和工资水平计算
常熟,工伤10级能拿到多少钱?
一般10级工伤伤残赔偿费用的计算是: 1.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常熟工伤十级能赔多少钱
十级伤残能赔下列费用: 1、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实报实销的医疗费用; 3、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按职工原工资水平来赔偿; 4、劳动能力鉴定费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常熟市工伤赔偿金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因工伤产生的相关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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