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离婚财产分割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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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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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律师问答
你好,想问下婚前写了夫妻两个的名字,婚后男方出轨,想让他净身出户可以吗?
你好,有男方出轨证据的女方是没有权利让他净身出户的。
我身患重病我丈夫做的钱不给我,电话不接,也不打不管我的死活这犯法吗
你好,违反了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
婚后我是每个月给我母亲2000,但是基本是2000这样算是共同财产吗, ,他没有掏钱出来
你和配偶的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正常的开销,各自都能做主。你应该叫你先生出生活费的
你好,我想拟一份婚内财产协议和夫妻忠诚协议,想咨询一下怎么拟定
你好,需要写清楚具体的财产分配方式
咨询一下离婚财产分割的事项。没有打借条。女方现在想离婚。然后您看是建议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你这个的话,因为房产登记的两个人的姓名,所以属于夫妻共同产。但考虑到购房款出资的情况,对方应该分到20%~30%。当然这也和你的结婚时间长短有关系
我想咨询一下离婚财产分割的事项
你好,可以详细说明下具体情况吗?
婚姻约定财产有效吗
您好,有效的,但是要看约定内容。
我已经离婚四年 女方婚内出轨 离婚后卖了房子她要了盈利的一半 但是其中30万是我借的钱还给了利息
你好,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要求对方共同承担债务,有需要可以联系
爸妈离婚,但是房子暂时在爷爷名下,怎么分财产
你好,如果房子是爷爷的,小夫妻是不能分的。如果房子是小夫妻的,但只是挂在爷爷名下,是可以分割的。
请问夫妻共同财产,和彩礼钱怎么判定的有什么依据吗,我老婆说是她的结婚彩礼
你好,彩礼一般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
你好,徐律师。我来自常州天宁区。我想问一下离婚财产
离婚财产纠纷注意事项: 1、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你好,徐律师,我来自常州天宁区,我想问一下离婚财产的问题
离婚财产纠纷注意事项: 1、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徐律师您好,我是常州市天宁区人,我想咨询一下离婚财产的问题
离婚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1、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徐律师您好,我是常州天宁区人,我想咨询一下离婚财产方面的问题
离婚财产纠纷注意事项: 1、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登记事实婚姻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未登记事实婚姻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父母的财产以买卖的方式转让给子女,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的财产以买卖的方式转让给子女,子女配偶在财产转让中签字放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