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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妇算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儿媳妇是否算作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不是,但如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将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此外,特殊情况下遗产分配可以不均等。
#继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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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妇算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一个有效的遗嘱应该符合哪些法律规定
  一个有效的遗嘱应该符合的法律规定是:遗嘱必须真实意思表示;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遗嘱人主体适格等。遗嘱无效的情形一般包括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主体不合要求以及遗嘱被篡改等。
#遗嘱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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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效的遗嘱应该符合哪些法律规定
什么条件下才能成为口头遗嘱见证人
  口头遗嘱见证人需要满足的条件一般包括:见证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等。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公证遗嘱的效力不一定高于口头遗嘱的效力。
#口头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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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下才能成为口头遗嘱见证人
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有多久
  遗产继承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权益受损时开始计算。诉讼费用则根据涉案金额的不同按比例交纳。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继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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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有多久
无人继承的遗产国家有哪些规定
  对于无人继承的遗产,国家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一般是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继承开始的原因一般是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
#遗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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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继承的遗产国家有哪些规定
威宁公证处遗产需要什么资料。你好,丈夫去世,妻子继承遗产需要什么资料?
遗产公证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3、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4、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五项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法定顺序继承人是指哪些
没有遗嘱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子女在继承父母的房产时母亲一方去世父亲在世但父亲不同意子女继承提供母亲的死亡证明和外公的死亡证明或财产放弃继承权证明,那子女在父亲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继承房产吗
继承有纠纷可以起诉处理的
你好,多项程款拖欠,人已去世有证据在手,现有个未成年的儿子,这个要有哪些资料可以公证
你好,请你诉说一下案件的详细经过,以便为你准确的解答
老人干辛万苦,告终不火化行吗?
现在的丧葬规定是要求火化的
老人不想火化行吗?
法律分析: 1.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违反《殡葬管理条例》 2.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六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十条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你好我想请你帮我写一份关于赡养纠纷的法院证据文案书
你好,你的材料写好了吗,需要写什么?
退休工人因病去世 抚恤金 丧葬费用有多少
一般有40月工资左右,具体去用人单位、社保部门核实。
朋友帮忙接亲途中突发脑出血去世
可以要求帮忙的一方赔偿处理的
爷爷过世写了遗赠给我,签了字盖了手印有证明人签字这个有没有法律效率
遗产写赠送给别人,按手印有个人签名具有法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