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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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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被撞对方全责怎样理赔
车子被撞对方全责如何理赔?根据民法典,对方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若造成残疾或死亡,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车辆已投保则由保险公司先行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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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精神抚慰金按责任划分吗
交通精神抚慰金按责任划分吗?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标准是什么?民法典中如何约定损害赔偿责任?本文为您详细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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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方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肇事方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责任支付或垫付。若肇事方仅支付部分费用后拒绝继续支付,受害方可先垫付,再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肇事方赔偿。
#交通肇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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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撞人几年不能考驾照
无证驾驶撞人后的考驾照等待时间与事故严重程度相关。轻微情况需等两年,若构成犯罪可能终身禁驾。同时,无证驾驶面临罚款、拘留等法律处罚。了解处理流程有助于正确处理此类事件。
#交通安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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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车损
酒驾后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车损?本文详细解析了酒后驾车与醉酒驾驶的区别,以及保险公司在此情况下的赔偿标准。同时,还介绍了酒后与醉酒的界定标准以及取证与赔偿流程。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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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车牌子人死了车想提档回哈尔滨怎么处理
车主去世,车牌是不能保留的,车辆管理所一般会收回号牌,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二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你好,大车在哈尔滨肇事撞死一位老太太五十多岁,请问该怎么处理解决?
及时报警,根据交通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认定,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
从河北跑高速到鸡西行程码会出现哈尔滨吗
需要请问当地的政府进行确定
隧道里交通事故怎么认定
隧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我骑电瓶车正常行驶,突然小道里出来一辆面包车,我紧急刹车摔倒了牙磕掉了请问那车有责任吗?
发生交通事故报警之后,交警到现场进行勘测调查之后会根据事故双方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为全责、主次责和同等责任。
你好问一下、非机动车逆行撞上拐弯机动车,在非机动车车道里
法律分析: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罪,坐牢后出来赔偿不起钱会怎么样?
一、出车祸坐牢还要不要赔钱 1、交通事故坐牢了也是要赔偿的。坐牢只是犯罪分子应负的刑事责任,而赔偿是犯罪分子应负的民事责任。所以在犯罪分子坐牢之后,也是应当给予受害人民事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划分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如果没有交通事故,醉驾摩托车一般会怎么处理
醉驾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吊销驾驶证,五年之后才能重新获取驾照。如果是驾驶营运车辆的,则吊销驾驶证之后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同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四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四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四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在哪里做车祸伤残鉴定?
当事人要做车祸的伤残鉴定的,可以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且要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不小心刮了别人停路边的车,不知道就走了算逃逸吗
刮了别人的车不知道走了并不算逃逸。法律关于逃逸量刑的规定是,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哈尔滨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一、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1、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具体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怎样认定交通事故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 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 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和财产损失。
哈尔滨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划分责任
法律分析: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因一方出现事故的,要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后,导致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管部门无法查证事实的,逃逸者要负全部责任。肇事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负全部责任。 因双方或双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事故的,按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负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都没有过错的,属于意外事故,都没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哈尔滨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怎么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我想知道哈尔滨卡车有哪些新规定的轻行车
你好,按之前的规定处理
想知道哈尔滨卡车新规轻行车都有那些
询问高速管理部门办理
北京车牌尾号为3,明天21号是否可以进入哈尔滨市区
询问当地交管部门
在哈尔滨补办行驶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行驶证一般需在车辆登记地管理所补办,车辆管理所一般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行驶证由证夹、主页、副页三部分组成。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我有一辆黄海suv哈尔滨车牌,在海南办了报废手续,还有补贴吗?
私家车报废是有补贴的,但需符合一定条件。不同排量,不同工种的车型,在申请报废后,所获得的奖励补贴也是不同的。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为报废汽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哈尔滨的交通事故骨折能做多久的残疾鉴定?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一般是在,治疗痊愈出院后3个月,才可以去做鉴定。一般是丧失功能了,就会坚定上等级,比如,骨折以后,恢复不了,走路还是一瘸一拐,也就是说影响了你的,腿部功能,这样的有可能见顶上伤残等级,还有,内脏去时的,也就是某些内脏器官,由于交通事故导致切除了。
哈尔滨市交通事故骨折多久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一、交通事故骨折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1、交通事故骨折一般是在出院之后三个月内做伤残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二、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相关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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