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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哪里可以做亲子鉴定
您好,当地医院就可以哦。
女方青海,男方四川达州,女方起诉离婚可以在青海起诉吗?
想要起诉离婚,原告首先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法院为准。法院立案之后会在审理之前组织庭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程序,最后判决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如果准予离婚,会同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处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婚生子双方都不要怎么办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发现妻子和别人有暧昧的聊天记录可以告别人吗?
你好:可以起诉看证据了
父母可以领取儿子死亡的抚恤金吗?
抚恤金一般需要死者近亲属或被扶养人在领取时签字,必须由法定继承人都签字或出具代签委托书才生效。抚恤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抚恤金包括伤残抚恤金和死亡抚恤金两种,死亡抚恤金只有依靠死者生前抚养的直系亲属才能享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六条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丈夫欠银行十几万。会影响妻子吗?
老公欠钱被起诉一般不会影响老婆和孩子,但是如果老公欠的钱是用于了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女方事后追认认同该笔欠款的,被起诉会影响老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小孩不听话,不给小孩买东西是违法的吗?
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和别人的妻子睡在一起是违法的吗?
睡别人老婆一般情况下属于道德问题,如果是军人妻子的话,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区分: 1、如果属于普通人的老婆则此时不能认定为犯法; 2、如果已有配偶,再和别人非法同居,那将可能会构成重婚罪; 3、如果对方属于现役军人的老婆,则此时构成了对现役军人婚姻的破坏,是会被认定为破坏军婚罪的。后两种情形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把别人的妻子搞怀孕了,或者报警,是否有法律责任,是否需要赔钱
您好,建议及时的报警
老人有四个儿子无人赡养怎么诉讼
答: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多子女不赡养父母的,老人 赡养⽼⼈的法律规定:可以首先申请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追索赡养费,多子女的,老人可以直接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子女对其履行赡养义务。 (1)⼦⼥对⽼⼈的赡养扶助义务 我国《⽼年⼈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赡养⼈应当履⾏对⽼年⼈经济上供养、⽣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年⼈的特殊需要。赡养⼈是指⽼年⼈的⼦⼥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赡养⼈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履⾏赡养义务。 我国《民法典》第26条规定:⼦⼥对⽗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继⼦⼥对⽼⼈的赡养扶助义务 继⽗母和继⼦⼥的关系,是因⼦⼥的⽣⽗或⽣母再婚⽽形成的。 我国《民法典》第1072条第2款规定:继⽗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本法关于⽗母⼦⼥关系的规定。 (3)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 我国《民法典》第1074条第2款规定,有负担能⼒的孙⼦⼥、外孙⼦⼥,对于⼦⼥已经死亡或者⼦⼥⽆⼒赡养的祖⽗母、外祖⽗母,有赡养的义务。 ⼆、在赡养费计算中,应当包括哪些⽅⾯的费⽤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主要有: 1、⽼年⼈基本赡养费。主要包括⽼年⼈必然发⽣的⾐、⾷费⽤及⽇常开⽀; 2、⽼年⼈的⽣病治疗费⽤。⽼年⼈为赡养纠纷起诉⾄法院时,⼈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的医疗费及已患⼀些慢性病将来必需⽀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承担。⽽对今后可能发⽣的⼤额医疗费,其发⽣⾦额、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故⼀般不能判决⽀持⽼年⼈将来可能发⽣的⼤额医疗费的请求。从维护⽼年⼈合法权益、减轻⽼年⼈讼累⾓度考虑,此法可⾏。 3、⽣活不能⾃理⽼⼈的护理费⽤。如果⽼年⼈⽣活不能⾃理的,其⼦⼥有义务照料其基本⽣活,但其因故不能亲为时,他⼈或养⽼机构代为照料发⽣的有关费⽤应由⼦⼥⽀付。 4、⽼年⼈的住房费⽤。赡养⼈有义务妥善安置⽼年⼈的住房。在其⽆房可供⽼⼈居住⽼⼈⼜⽆⾃住房的,则应将合理房租费⽤⼀并计算在赡养费内。 5、必要的精神消费⽀出。对⽼⼈精神赡养已成为不争的法律原则,但理论界及审判实务中对能否判决精神赡养以及如果判决如何执⾏⼀直存疑。笔者认为,精神慰藉的作为义务固然难以判决执⾏,但对⽼⼈最基本的精神享受物化⽀出如有线电视、收⾳机、书报等费⽤是完全可以作为赡养费给付内容确定由义务⼈承担。 6、必要的保险⾦费⽤。除了社保外,⽼年⼈必要的医疗等保险⾦的⽀出亦应为赡养费⽤。保险不仅为⽼年⼈提供了最⼤限度的保护,也为⼦⼥分担了很⼤的风险,⾮常值得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