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工伤索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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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十级伤残鉴定下来了,能赔偿多少钱
根据你的工资标准来确定,大概5~10万左右
德清工地工伤九级赔偿是多少?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计算需要结合本人工资情况,和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十级,五年后离职可以拿多少赔偿d浙江湖州德清?
工伤十级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赔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赔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赔偿;单位因工伤违法解除合同的,按照上述标准双倍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现场工作受伤起诉法院,四个月后为什么不下达判决书?
您好,申请强制执行
下班后骑自行车逆行出车祸是同等责任的工伤吗?
是否已经报警?事故认定书是否可以下达
患有恶性肿瘤(癌症),医疗期满后,可继续在单位工作
员工得了癌症,《劳动法》的处理办法是如果该员工还在医疗期内的,单位不能以裁员或者无过错性辞退等方式来与员工解约;如果医疗期满,员工不适应原工作或者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本人,且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问一下 德清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多少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工伤职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继续保留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按照下列标准计发:五级伤残为三十个月,六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七级伤残为十个月,八级伤残为七个月,九级伤残为四个月,十级伤残为两个月。但职工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职工每增加一周岁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
请问浙江省德清县十级工伤劳动局如何赔偿?
十级工伤、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浙江省德清县十级工伤劳动局如何赔算
工伤十级单位赔偿多少钱 一、首先,每个地方的赔偿薪资标准是不一样的,自己需要去找相关的资料。 二、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七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本地的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工资标准元计算。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有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共计4个月的本省社平工资。 3、还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等赔偿项目(用人单位支付)。 4、通常在3-8万左右。
浙江省德清县十级工伤劳动局如何赔偿?
10级工伤的赔偿是: 1.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院伙食补助费等于地方规定标准乘住院天数;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3.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等于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4.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浙江省德清县十级工伤劳动局怎么赔算的?
法律分析: 十级工伤事故赔偿: 1、一次性伤残金6个月工资。 2、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社平工资)。 3、工伤医疗补助金8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社平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需要赔偿多少钱,烫伤面积5%
您好,员工在店内被另一名员工烫伤,需要赔偿多少钱,烫伤面积5%,2度
你好,请问在农村乡下山间公墓地里干活摔断了脚,老板应赔偿多少钱?。
你好,请问在农村乡下山间公墓地里干活摔断了脚,老板应赔偿多少钱?。
经济补偿金有限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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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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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要达到什么程度,才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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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期间,是否承担全部责任,如何索赔
在工作期间,被单位落下的玻璃被割伤,单位是否承担全部责任,如何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