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区起诉离婚律师

牡丹江
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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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区律师问答
离婚证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离婚都带啥资料 1、离婚都带的材料如下: (1)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4)结婚证原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6)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