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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语言暴力怎么告
当事人可以以家庭暴力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状中应当载明:当事人身份信息(夫妻双方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请求解除婚姻关系),事实与理由(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同时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原告还可以在诉讼中主张损害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