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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律师问答
怎样认定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力
认定
自书遗嘱
有法律效力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书遗嘱
的内容是立遗嘱人的内心真意等。
自书遗嘱
要写明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相关财产的基本情况等。
#自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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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声明书怎么写
遗产声明书应包含声明人、被继承人基本信息,遗产描述,继承权声明等。继承人身份确认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放弃继承权声明需书面表示,一旦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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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后,财产如何分配?文章将详细解答这一问题,包括共同财产的划分、遗嘱与法定继承的顺序、再婚夫妻的权益保障等。通过本文,你将了解相关法律规则和实际操作细节。
#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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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自书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是否有效
爷爷
自书遗嘱
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是否有效?这取决于遗嘱的真实性及房产是否全属爷爷。如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遗嘱需经全体继承人同意。遗嘱需满足真实意思表示、合法形式和内容。
#自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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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案件是否必须出庭
继承案件中,当事人是否必须出庭?本文解读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了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的条件和程序,并探讨了不出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继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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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老人赡养费流程和诉状怎么写?
老人赡养费起诉书按如下规则书写:首部分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然后应当写明赡养义务相关内容,赡养人不履行或不按照约定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被赡养人的具体主张,赡养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最后写明递交法院,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湖北恩施巴东县在编教师去世后的抚恤金标准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去当地问下
遗产父母分一份还是两份
父母遗产的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人民法院在司法中既要重视继承方式的相关顺序,尊重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和个人意志,也需要考虑遗产继承的功能性,体现社会的善良风俗和公平性。 根据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公公遗产儿媳妇是否有继承权
公公遗产儿媳妇有继承权。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法律规定,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或者共同生活,即提供主要经济来源、劳务方面的主要扶持,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是均等分配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遗产必须要公证吗
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办理公证。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遗产纠纷,如果继承人对于继承的财产有明确的划分,可以不需要公证。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资料有: 1、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亲属关系证明。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遗嘱需要几个见证人
立遗嘱时以下情形需要有见证人: 1、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96岁老人去世后,能收到多少丧葬费?
法律分析:丧葬费是指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中死亡或工亡,死者的近亲属为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表格可在社区领取或湘潭劳动保障网上下载)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对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除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外,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地方是别人的。在我家附近坟墓怎么办
你可以找对方要求赔偿
当事人确认的送达地址。 怎么填
你好,你简单的说下基本案情
您好,我的奶奶是退休教师,现年94岁,现在老人的房产被子女有意识的在争夺,请问他们能否继承房产?谢谢
你好,财产继承以被继承人的意愿为主,遗嘱继承优先,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法定继承权的。
第一继承人里有父母如果父母已身故那么财产是由配偶和子女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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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都放弃继承权未公正可以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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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笔迹鉴定检材几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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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子女继承权的规定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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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不是亲生的,如何向父亲登记?
没有出生证明,母亲是亲生的,父亲不是亲生的,如何向父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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