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征地补偿律师
郑州
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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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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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律师问答
已征收的土地权属归国家吗
土地征收后权属归国家,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征收污染土地需按实际损失赔偿,国家遵循公告、补偿登记、拟订补偿安置方案等程序。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
#国家征地补偿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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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房屋被村委强行拆除怎么办理
村民房屋被村委强行拆除的处理办法是收集证据、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向当地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等。村民房屋被村委强行拆除一般不合法。
#强制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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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怎么签订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流程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上报审批、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等。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的基本情况、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补偿方式等。
#土地征用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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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款怎样公平分配
征地款公平分配的方法是土地补偿费由集体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征地款分配原则有民主议定原则、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等。
#征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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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客运承运人是什么
解读铁路客运承运人与旅客的定义,以及旅客运输合同凭证的重要性。了解这些,有助于你在铁路运输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更多详细法律解释。
#铁路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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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郑州港区河东第一安置区的安置房买完可以办不动产权证吗
你好,安置房问题涉及的问题较复杂,有困难的建议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咨询一下关于郑州市征地补偿对花椒树是什么标准?
你好需要根据当地政策
郑州征地如何算赔偿
法律分析:具体赔偿数额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来处理,一般需要有相应的安置补偿费等费用,做好拆迁安置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国家道路建设占用私人电杆和线路有补偿吗?
你好,根据当地政策
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关于征地补偿纠纷,如果是和行政机关之间关于补偿款多少的纠纷,属于行政案件,应当是行政庭审理 如果是关于集体之间补偿款的内部分配问题属于民事纠纷,适用的是民法以及相关的一些法律。
郑州老房子被征收能得到什么补偿?
法律分析: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该项标准是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来加以确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的郑州老房子能得到什么补偿?
法律分析: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该项标准是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来加以确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郑州老房子被征收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法律分析: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该项标准是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来加以确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及法律规定的补偿项目确定补偿金额,给予相应的补偿。
郑州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
<p> <br /> </p> <p> <br /> </p> <p> 目前由于各省市的经济水平不同,国家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需要根据征收区片的综合地价来确定。被征收的土地应当给予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等补偿费用。 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p> <p>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p> <p>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p> <p>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p> <p> 法律依据:<strong>《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strong> </p> <p> <br /> </p> <p> <br /> </p>
河南省郑州市市区的土地补偿标准如何?
法律分析:土地补偿费分两类区域标准执行,一类区域: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德感街道、双福新区、珞璜镇、支坪镇、白沙镇,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统一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6500元。二类区域为一类区域以外的镇,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统一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6000元。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河南省郑州市的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赔偿标准是按照土地原用途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征收耕地的赔偿标准是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河南省郑州市的土地补偿标准如何?
法律分析:每个地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不一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河南省郑州市区土地补偿标准如何?
法律分析:土地补偿费分两类区域标准执行,一类区域: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德感街道、双福新区、珞璜镇、支坪镇、白沙镇,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统一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6500元。二类区域为一类区域以外的镇,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统一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6000元。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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