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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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951-5915000

基本信息

机构概述

1958年10月25日,随着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告成立,院址设在银川市民族北街16号,1964年8月迁至建材巷17号。1972年9月1日,恢复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址在银川市解放西街56号。自冶区高级人民法院下设办公室(分司法行政组、秘书组)、刑事、民事审判庭。1974年8月,增设司法行政处,撤销原办公室司法行政组。是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实有73人。1979年12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刑事审判庭,设立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经济审判庭、研究室。1984年8月增设人事处。1986年9月增设司法行政处。1989年初设立告诉申诉审判庭。1995年7月成立司法警察支队。1996年7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迁至银川市北京东路149号。截至2000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实有1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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