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0954-2032303
基本信息
机构概述
新中国成立后,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固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从1949年10月至1978年的20年中先后变动四次,1950年,固原地区各县法院由甘肃省高级法院平凉分院管辖。1953年,西海固回族自治区人民法院成立。1955年,固原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成立,马思义任院长。1958年9月,随着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成立,固原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改建为固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仅有干警12人,管辖固原、隆德、泾源、西吉、海原五个基层法院。后因各种原因,固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或是被合并、或是被撤销,审判业务残缺不全。1972年11月23日,固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恢复,审判工作逐步进入正轨,2002年6月,固原撤地设市,固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更名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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