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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021-52574999
基本信息
机构概述
长宁区人民法院审理辖区内法律规定由长宁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纠纷;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指导长宁区内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承办应由长宁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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