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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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468-3351611

基本信息

机构概述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区域为工农区、南山区、向阳区、兴安区、东山区、兴山区、萝北县、绥滨县,辖区面积1.5万平方公里,人口110万。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始建于1980年,法院审判综合楼建于1998年,面积8065.12平方米;法院综合楼建于2006年,面积3162.07平方米;法院审判大厅楼建于2006年,面积2519.02平方米。现有干警117名,中院内设立案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行政执行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赔偿委员会、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支队、技术室、政治部(干部科、宣传教育科)、纪检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机关党委、信访办、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省法官学院鹤岗分院等22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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