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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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917-4806226

基本信息

机构概述

1949年8月29日,凤县黄牛铺区的6个乡和唐藏区的1个乡获得解放,同年9月3日,中共凤县县委和凤县人民政府进驻黄牛铺西街。10月15日凤县人民法院立,院址位于黄牛铺。11月27日,凤县人民法庭成立。3月,县法院随县委、县政府机关迁驻双石铺至今,为了配合镇压反革命和土地改革运动,成立了凤县人民巡回审判小组3个。1955年9月,县法院内设立秘书室。1968年1月,县法院实行军事管制。1973年5月4日,凤县人民法院恢复,院内设办公室。1989年,院内设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并设有龙口、南星、河口3个人民法庭。1992年12月,设行政审判庭。1993年9月,法院在县交通局设执行室。1994年8月,该院设执行庭、告诉申诉庭。1997年,凤县法院龙口人民法庭综合楼建成,面积为640平方米,内设可容纳100余人的审判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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