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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父母子女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是办理房产权属证明、拟定赠与协议书、缴纳相关税费等。父母子女房产过户一般需要十五至三十个工作日。父母子女房产过户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
#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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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如何解除二手房买卖协议
  如何解除二手房买卖协议?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协议?协议效力如何判断?本文详细解读了二手房交易中的关键法律问题,帮助您了解协议解除、撤销及效力的相关规定,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二手房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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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二手房买卖协议
房产过户必须本人到场吗
  房产过户必须本人到场吗?本文详细解答了这一问题,并介绍了代理人过户的条件和房改房过户的材料流程。遵循法律规定,确保手续齐全,维护自身权益。
#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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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需要的证件有哪些
  二手房过户涉及哪些证件?流程如何?费用又有哪些?本文将详细解答这些问题,帮助您了解二手房过户的全过程和注意事项,确保过户顺利进行。
#二手房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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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需要的证件有哪些
赠与房子买卖要交税吗
  赠与的房子在后续卖出时,需要交税吗?如何豁免部分税费?本文详细解析了赠与房产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以及豁免条件。了解这些,让你的房产交易更明白。
#房产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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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子买卖要交税吗
合肥房产纠纷委托律师得多少钱
委托费要根据案件金额等收取
合肥房产纠纷找律师费得多少钱
结合具体的案情,确定
合肥安置房产权纠纷委托律师费用标准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了
和男朋友结婚,想把合肥房产加上自己的名字
可以的,加名字是个人意愿,只要不是被胁迫或者用法律禁止的行为逼迫加名字都是可以的。夫妻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 <br /> 法律依据:<br /> <p> <span>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span><span></span><span>《民法典》</span>第二百零九条  </p> <p>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p> <p>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p> <p>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p>
和男朋友结婚了,想把合肥房地产加上自己的名字
房产证加配偶名字需要的手续如下:如全款购买,则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申请;如贷款购买,则需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双方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补交部分税费办理变更登记。<br/> 法律依据:<br/>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br/>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br/>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br/>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和男朋友结婚了,想把合肥房产加上自己的名字
房产证加配偶名字需要的手续如下:如全款购买,则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申请;如贷款购买,则需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双方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补交部分税费办理变更登记。<br/> 法律依据:<br/>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br/>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br/>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br/>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和男朋友结婚了,想把合肥房产加自己的名字
结婚后房产要想加名,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加名登记手续,房产证加了配偶名字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br/>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br/>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br/> 第二百一十条<br/>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br/>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br/> 第二百一十一条<br/>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合肥这边房产证满几年可以过户?
房产证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满两年才能过户。房产证过户只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可以过户的条件,然后到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申请,登记机构会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我是合肥人,我爸的房子要加儿媳的名字,可以加吗?所需材料
法律分析:可以加自己名字,父母将自己共同所有的房屋全部或部分产权赠给子女的行为在法律上属赠与行为。父母申请在夫妻共有房屋产权证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为也属于房屋赠与行为。因为是房屋赠与属房地产交易,所以要到房屋登记机构应按转移登记办理。房属人确实要加子女名的,应与子女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先在相关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款后,申请双方当事人持房产证、身份证、婚姻证明、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约定等资料,共同申请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我来自合肥。我父亲的房子应该加上儿媳的名字。我能加吗?你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房屋加名属于变更登记,应当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办理,同时带上以上相关证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