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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有效的一般哪些条件需要满足
  遗嘱有效的条件一般包括真实意思表示、立遗嘱人具有立遗嘱能力以及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等。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以及著作权等相关财产,可以写在遗嘱里用来继承。
#遗嘱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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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有效的一般哪些条件需要满足
如何处理遗嘱无效情况下的遗产继承问题
  遗嘱无效情况下的遗产继承处理方式是:若有遗赠扶养协议,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没有的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嘱无效的情形一般包括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主体不合要求以及遗嘱被篡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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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遗嘱无效情况下的遗产继承问题
继承人死亡后遗嘱是否仍然有效
  继承人死亡,如果只有一个继承人的话,遗嘱一般是无效的。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遗嘱无效的情形一般包括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主体不合要求以及遗嘱被篡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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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死亡后遗嘱是否仍然有效
遗嘱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视作无效
  遗嘱被视作无效的情况有:作出遗嘱的行为人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等。如果遗嘱被认定为无效,该遗嘱所涉及的遗产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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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视作无效
遗嘱无效是否会导致遗产继承权的丧失
  遗嘱无效不会导致遗产继承权的丧失。遗嘱有效性的标准是:当事人订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以其真实意思表示订立遗嘱的内容等。当事人的合法收入等财产都可以写入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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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无效是否会导致遗产继承权的丧失
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均去世,独生子女的我,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吗?爸妈手写好签字就可以,还是要怎样能算有效?
您好,您这边具体是什么情况
遗嘱未签字,已过十二年,还有效吗?
你好,立遗嘱人没有签字的话,无效。
父母的财产可以立遗嘱给孙子而不是儿子吗?
立遗嘱给孙子当然是属于有效的遗嘱,但前提也要确保所产生的财产是属于个人所有,这样在分配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办理,所立的条款在订立的时候就要确保是属于合理、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只写给一个儿子,需要另一个在场吗?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遗嘱只写给一个儿子,需要另一个在场吗?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代书遗嘱有法律效力么
代书遗嘱只要满足法定生效条件就是有效的。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有: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并注明年、月、日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如何具有法律效力,遗嘱如何写作
按照以下方式写出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1、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只能处分财产中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 3、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且注明年、月、日。 4、遗嘱中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她怎样立遗嘱,2房产证只有严肃英一人名字,讲你的房产能否给孙女一半
可以找律师拟定遗嘱的
你好,你是不是办理了一个立遗嘱的事情
如需律师帮助,可到我的页面留言或电联
老人有两个儿子,一个儿子不怎么履行义务,现在想立遗嘱怎么办?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里面要求子女赡养自己,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