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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律师问答
刑事自诉案件怎么抓人
  在刑事自诉案件中,抓人涉及提请逮捕、批准逮捕及执行逮捕三个步骤。逮捕决定的法定条件包括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等。逮捕执行必须遵守法律程序,且在特定情况下应撤销或变更逮捕。
#自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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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怎样进行刑事审判监督
  检察院如何进行刑事审判监督?本文详细解析了检察院对刑事审判活动的全面监督,确保审判活动的合法性及裁判的正确性。内容涵盖诉讼程序、案件性质、审判方式等多个方面。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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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送达有哪些适用条件
  本文介绍了留置送达的适用条件,包括当事人不在场和拒绝接收等情形。同时,还探讨了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其他送达方式,并强调了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的细节。
#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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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作证所作的证人证言的效力如何
  想知道亲属作为证人的证言效力如何吗?证人出庭作证有哪些规定?特殊情况下证言方式有哪些?本文详细解读了这些问题,帮助你了解证人证言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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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是怎样
  送达刑事法律文书有哪些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转交送达等,各有特点和条件,确保法律文书准确及时送达。了解这些方式,为法律实践提供重要指导。
#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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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有哪些规定
一、偷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1、偷盗罪的量刑标准是: (1)盗窃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占有; 3、主体要件。盗窃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北京市诈骗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北京市诈骗罪量刑标准为数额较大:5000元;数额巨大:10万(特殊情形8万);数额特别巨大:50万(特殊情形40万)。法律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七款规定:诈骗罪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五千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诈骗数额每增加三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诈骗公私财物数额满八万元不满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并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犯罪数额每增加六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2)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情形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五十万元,在十年六个月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诈骗公私财物数额满四十万元不满五十万元,并有本罪第2条第2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