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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律师-徐雯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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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7号墨都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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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律师-辽宁青楠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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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青楠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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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33号(缤纷假日大厦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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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93号10层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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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律师-刘丽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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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311号京师律师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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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律师问答
怎样认定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力
  认定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力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书遗嘱的内容是立遗嘱人的内心真意等。自书遗嘱要写明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相关财产的基本情况等。
#自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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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力
遗产声明书怎么写
遗产声明书应包含声明人、被继承人基本信息,遗产描述,继承权声明等。继承人身份确认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放弃继承权声明需书面表示,一旦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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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声明书怎么写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后,财产如何分配?文章将详细解答这一问题,包括共同财产的划分、遗嘱与法定继承的顺序、再婚夫妻的权益保障等。通过本文,你将了解相关法律规则和实际操作细节。
#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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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爷爷自书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是否有效
爷爷自书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是否有效?这取决于遗嘱的真实性及房产是否全属爷爷。如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遗嘱需经全体继承人同意。遗嘱需满足真实意思表示、合法形式和内容。
#自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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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自书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是否有效
继承案件是否必须出庭
  继承案件中,当事人是否必须出庭?本文解读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了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的条件和程序,并探讨了不出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继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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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案件是否必须出庭
你好!我的银行卡被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冻结了,我怎么才能联系到他们
你好,向冻结机关申请解除
我朋友的二哥是五保户现已去世,宅基地在二哥名下,但该宅基地原是其家族的。问:我是否有权继承该宅基地?
您好,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
老人有三个健在的女儿,是否有权获得部分丧葬费及抚恤金?如何划分给每个人相应的的份额?
你好,抚恤金是发放给死者父母、配偶、子女的,而并非是发放给死者本人,前者是抚恤金所有权的主体,若死者生前未经其父母、配偶或子女的同意,擅自处分的行为,属于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之物,是一种无效的民事行为。   关于丧葬费的问题。国家发放丧葬费的目的,是用以填补殡葬花销的不足,解决其亲属在殡葬花销时所遇到的实际困难,也体现了国家对死者的拳拳爱护之情。丧葬费的发放应本着谁支付谁所有的原则予以处。
老家平房是老公父母盖的,然后老两口写了一个证明说这房子赠予老公我俩如果以后老公或者老公父母反悔了房子不给我了怎么办?
您好,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父母有套平房想经过公证赠予给我有个姐姐不同意怎么办,能不能赠予
赠予无需其他子女同意。但那只是法律意义上的,出于家庭和睦的目的还是给其他子女讲清楚比较好。 赠予本身不需要公证,但为了避免父母死后遗产有纠纷,公证一下是最合理的选择。
我大爷和大娘把我拆成霸占,爸爸没立写遗嘱,他们也没养育我,什么证据都没有,怎么能要过来我的家产?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想咨询黑龙江五七工去世后丧葬费问题
2020年关于丧葬费的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6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需要开具相关证明。对于职工来说,因工死亡的丧葬费一般各地都是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个月工资,多数地方是一次性予以支付的。 对于工伤死亡的员工,应当由用人单位发放丧葬费。如果是退休员工,则应当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我父亲是黑龙江省哈尔滨铁路局的工人。他于2017年11月去世,当时只支付了9000元的丧葬费。
你好,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反映处理
建国前退休老工人,2011年去世,请问丧葬费是多少钱?
法律分析: 一、建国前老干部丧葬费能给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二、建国前老干部丧葬费的计算: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老干部丧葬费。 三、法律依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 1、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2、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
赠与公证处按7000一平,房产局也按这个收税吗?
法律分析:房产赠与给他人的,应当缴纳这些税: 1、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是亲属间赠与的,当事人就不用去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的赠与是必须缴纳的; 2、契税; 3、印花税; 4、营业税,如果是亲属之间的赠与,则不需要缴纳营业税,这个费用就可以免除了; 5、其他应当缴纳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哈尔滨事业单位丧葬抚恤金发放,有明确标准吗?
丧葬抚恤金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退休人员死亡补助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5000元; 4、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 5、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哈尔滨遗产诉讼
遗产纠纷该通过如下方式起诉:首先,确认管辖权,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按期参加庭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哈尔滨企业退休职工正常死亡丧葬费扶血金怎么给多少钱?
法律分析: 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 (一)、 (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甲、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三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乙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丁、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死者年龄在十周岁以上者,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二分之一;一周岁至十周岁者,为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三分之一;不满一周岁者不给。
哈尔滨市xx区79岁,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
企业职工丧葬费抚恤金的规定如下:职工因工伤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而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等。法律依据:企业职工丧葬费抚恤金的规定如下:职工因工伤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而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哈尔滨工人丧葬应当费给多少钱?
丧葬费的支出一般应根据当地丧葬费的标准及有关殡葬部门开具的发票确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丧葬费包括运尸、租赁追悼场地,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入费等合理支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br/>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br/>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br/>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br/>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br/>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哈尔滨企业退休职工正常死亡丧葬费扶血金怎么给给多少钱?
<p> 一、丧葬费 </p> <p>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p> <p> <br /> </p> <p> 二、一次性救济金 </p> <p>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 </p> <p> 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 </p> <p> 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p> <p> <br /> </p> <p> 三、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p> <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 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 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 条乙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p>
哈尔滨是的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和哈尔滨抚恤金是多少!?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哈尔滨民政局电话地如何办理死亡抚恤金领取?址如何办理死亡抚恤金领取?
办理抚恤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 2、申请人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 3、职工遗属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户口簿上记载职工遗属姓名和出生年月的页面复印件); 4、外省市户籍人员另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一级政府所属办事机构或城居保、新农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申请人生活来源情况的证明; 5、直系亲属领取抚恤金的申报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事业单位干部病故抚恤金丧葬费遗属补助发放标准?
职工死亡抚恤金丧葬费标准:<br/>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br/>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比例发放给亲属,一般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br/> 法律依据:<br/>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br/>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br/>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br/>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br/>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我是木兰的人死在哈尔滨在哈尔滨火化去哪报销火化费用?
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的,由死者生前居住地的民政部门责令自行改正。 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火化,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土葬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予以配合。 强制火化时,死者生前有工作单位的,原工作单位应当派人到场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