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继承律师

黑河
继承
抱歉!当前地区暂无继承律师
为您推荐其他律师
黑河律师-艾树红律师
服务 1765人好评 19 响应 1小时
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22号710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艾树红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黑河律师-康丽律师
服务 2363人好评 21 响应 1小时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中央大街阳光佳苑小区西门三四区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康丽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黑河律师-李易桐律所律师
服务 3539人好评 250 响应 1小时
哈尔滨市南岗区南直路181号盟科视界9A12层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李易桐律所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黑河律师-高志博律师
服务 9.9万人好评 1017 响应 1小时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33号(缤纷假日大厦23层)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高志博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黑河律师-朱国臣律师
服务 2.0万人好评 61 响应 1小时
大庆市萨尔图区万达广场、大庆市让胡路区阳光佳苑商服楼
口碑良好
高级合伙人律师
朱国臣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黑河律师咨询
黑河律师问答
怎样认定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力
  认定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力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书遗嘱的内容是立遗嘱人的内心真意等。自书遗嘱要写明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相关财产的基本情况等。
#自书遗嘱
人看过
怎样认定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力
遗产声明书怎么写
遗产声明书应包含声明人、被继承人基本信息,遗产描述,继承权声明等。继承人身份确认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放弃继承权声明需书面表示,一旦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遗产分配
人看过
遗产声明书怎么写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后,财产如何分配?文章将详细解答这一问题,包括共同财产的划分、遗嘱与法定继承的顺序、再婚夫妻的权益保障等。通过本文,你将了解相关法律规则和实际操作细节。
#遗产分配
人看过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爷爷自书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是否有效
爷爷自书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是否有效?这取决于遗嘱的真实性及房产是否全属爷爷。如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遗嘱需经全体继承人同意。遗嘱需满足真实意思表示、合法形式和内容。
#自书遗嘱
人看过
爷爷自书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是否有效
继承案件是否必须出庭
  继承案件中,当事人是否必须出庭?本文解读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了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的条件和程序,并探讨了不出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继承诉讼
人看过
继承案件是否必须出庭
你好我父母是二婚 我母亲去世了 我父亲和我母亲买了一套房子 现在办房产证 他有继承权么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我叔去世卡里的2000元不给曲
您好,证据这方面有吗
养老归儿子赡养,实际是老人有钱不用不着儿子的钱,老人有钱女儿能继承遗产吗
您好,作为女儿是有权利分财产的
村书记打印遗嘱签字后,没当场见证立遗嘱人签字,是老人继妻拿着遗嘱找他们签的字,这份遗嘱有效么。
你好,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她不久前去世了。她能得到多少丧葬费?
法律分析:失地农民丧葬费一般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丧葬费是指用于死亡或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已成年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继子女成年后有没有继承权,关键看这一点,那就是他(她)与继父母之间有没有形成抚养关系。 那么什么叫作形成抚养关系,简单讲就是,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如果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或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爷爷的遗产儿子死了,孙子有继承权吗
法律上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主体有: 1.法定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被继承人遗嘱中指定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 3.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的,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 4.被继承人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的,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 5.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时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6.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人,可以分得适量遗产。 另外,在应当知道受遗赠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的受遗赠人,也可以接受遗赠人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遗嘱没写日期是有效的吗
遗嘱没有日期不一定有效。遗嘱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其中口头遗嘱是在遗嘱人危急情况下设立的,法律规定中并没有明确必须有日期。而其他的遗嘱就要求有明确的日期表示。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房产继承证明街道办不给盖章怎么办
什么样的证明?关于继承的事,街道办应盖章的事项很少
我是继子,母亲与继父离婚,继父要求我能赡养费
如果他们结婚时你还未成年,那你与你继父就形成了抚养关系,就有赡养的义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