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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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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前各种保证产值同时说app保证有多少个,涉及虚假宣传,请问什么才能让他们退费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李晓航律师 李晓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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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虚假宣传,发现被骗,怎么解决?
属于诈骗。虚假宣传本身就是属于欺诈的行为,虚假宣传的目的是误导、欺骗消费者,从而获得不正当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卖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该怎么办?
卖房者虚假宣传的处理:1、买受人因受欺诈而订立买卖合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合同撤销后,出卖人应当返还买受人支付的价款或者定金,并赔偿相应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怎样区分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正当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主要是手段是否合法或者是否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具体差别如下:1、主体不同:垄断的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的优势,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2、后果不同:垄断的后果是在相关领域造成无竞争或者竞争程度很低;而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者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3、手段不同:垄断在表面上可能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来实施;而不正当竞争则是采用非正当的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并谋取利益(如欺骗、贿赂、诋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一)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三)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四)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我自己的披萨店用“超级至尊披萨”这个词被投诉涉嫌虚假宣传
要看是否有证据证明虚假宣传的事实,有证据证明的可以起诉维权。
商家不赔偿,平台有权直接赔偿我吗?
商家虚假宣传的赔偿规定如下:首先,商家虚假宣传进行赔偿是应尽的责任。再次,虚假宣传行为属于欺诈行为。商家虚假宣传进行赔偿时,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同时,当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我在拼多多买了一个泡脚药袋,说可以怀双胞胎。做虚假宣传,我现在该怎么办?
要看是否有证据证明虚假宣传的事实,有证据证明的可以起诉维权。
我们开了一家网上商店。有人向市场监管局投诉,违反了广告法。我想问一下我应该如何处理它。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1)假冒或仿冒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6)商业诽谤行为;(7)公用事业和独占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8)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9)压价销售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10)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的交易行为;(11)招标投标中相互勾结排挤竞争的行为。
我在拼多多买了一部100元的手机,但照片与实物不一致。评论区进行了虚假宣传。我问商家看到后没有回复。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1)假冒或仿冒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6)商业诽谤行为;(7)公用事业和独占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8)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9)压价销售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10)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的交易行为;(11)招标投标中相互勾结排挤竞争的行为。
我们开了一家网店。有人在市场监管局投诉我们的产品被使用了(永远不会褪色)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
面对商家虚假宣传,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解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的途径有五种:(一)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二)请求消费者协会[12315]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法律知识
虚假宣传问题如何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虚假宣传问题追究开发商的责任的方法是收集证据、了解消费者保护法律和法规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等。虚假宣传问题追究开发商的责任需要的证据有宣传资料和广告、专家意见和研究报告等。
#虚假宣传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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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劣柴油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柴油的使用在日常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而对于一些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营伪劣柴油的行为,从社会的角度上来讲是不临时的,而且也会扰乱社会的公共秩序,那么伪劣柴油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伪造、冒用产品质量标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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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购买劣产品罪立案标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公司或个人销售及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是一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并且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节较轻的一般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比较严重的甚至会判无期徒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2022购买劣产品罪立案标准的知识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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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捆绑销售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核心内容:日前,望江县消协接到该县君皇佳园小区李某等13位业主的投诉,称开发商卖房竟然捆绑销售热水器和防盗门。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业主们称,2008年初,他们先后购买了江西聂建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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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相关的法律法规
  核心内容: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的分析,以供大家参考。  对于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法律或司法解释没有作出特别规定,应当按照一般侵权案件确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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