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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师问答
工伤是劳务派遣单位赔偿还是用人单位赔偿
劳务派遣员工受伤,赔偿责任归谁?工伤伤残赔偿范围有哪些?未缴保险费有何后果?本文详细解读了劳务派遣中的工伤赔偿问题,帮助你了解权益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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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劳务派遣单位赔偿还是用人单位赔偿
劳务公司注册条件需要哪些
  开设劳务公司需满足多项条件:公司形式、注册资本等。这些条件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营,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务市场健康发展。本文将详细解读这些条件,为有意开设劳务公司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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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需要哪些资质
  劳务公司需要满足一定的资质要求才能合法经营。劳务公司需满足哪些资质要求?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劳务公司所需的资质条件,助您了解劳务公司的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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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需要哪些资质
劳务公司怎么注册
  想要了解劳务公司如何注册?本文详细介绍了劳务公司注册的完整流程,包括工商核名、提交材料、登记、刻章、开设基本户和办理税务手续等。同时,还提供了注册费用和所需材料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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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有区别吗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有区别。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包括产生的依据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等。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共同点是都以劳动为给付标的、都具有合同性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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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有区别吗
劳务欠钱不给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在调动工作中的事业单位人员的年终奖励性绩效怎么发,
这个问题需要您咨询用人单位。
我的劳务公司做轻包活合同上说出现伤亡与甲方无关 合理吗
先认定属于什么关系,再确定是否合理?如是雇佣关系不合理,其他关系据实考虑
工作11年企业分别让3家劳务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5次劳务派遣协议,现在以调岗降薪方式逼迫员工离职,这个情况可以拿到1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吗?
可以诉请经济补偿金。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应该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我是23年毕业生,如果签了劳务派遣合同,今年跳槽了,还能享受应届毕业生身份吗
你好,建议积极协商
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由于现工作单位要重新更换劳务派遣公司,这样合理吗?
在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合同期限可以依法变更,但必须由员工和派遣单位协商一致时才能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进行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务合同昨天到期了 昨天发着高烧打着吊瓶给她干了最后一天 他还说让我再干两天 可以不干吗 有没有工资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务合同到期了 老板说让再干两天 不放我走 我都带着吊瓶给他干了最后一天了 今天可以不干吗
你好,建议到劳动局投诉
学校科研经费,劳务合同中写明此款,学校怎么可以不给
要看具体情况处理
劳务派遣工认定工伤后用用人单位应赔偿哪几项费用?怎么计算?
工伤费用的赔偿范围: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劳动能力鉴定费; (六)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