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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律师-代根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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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北市淮海中路136号老司法局院内西二楼
口碑良好
代根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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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濉溪镇二关路与闸河路交汇处东南150米濉溪县司法局四楼
从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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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长山路安邦财富大厦B栋26层安港律师事务所
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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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律师问答
怎样认定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力
  认定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力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书遗嘱的内容是立遗嘱人的内心真意等。自书遗嘱要写明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相关财产的基本情况等。
#自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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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力
遗产声明书怎么写
遗产声明书应包含声明人、被继承人基本信息,遗产描述,继承权声明等。继承人身份确认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放弃继承权声明需书面表示,一旦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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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后,财产如何分配?文章将详细解答这一问题,包括共同财产的划分、遗嘱与法定继承的顺序、再婚夫妻的权益保障等。通过本文,你将了解相关法律规则和实际操作细节。
#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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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自书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是否有效
爷爷自书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是否有效?这取决于遗嘱的真实性及房产是否全属爷爷。如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遗嘱需经全体继承人同意。遗嘱需满足真实意思表示、合法形式和内容。
#自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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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自书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是否有效
继承案件是否必须出庭
  继承案件中,当事人是否必须出庭?本文解读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了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的条件和程序,并探讨了不出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继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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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案件是否必须出庭
淮北市企业职工死亡丧葬弗和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病故后: 1、所得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 2、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一、 发放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死亡,其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 (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1、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病故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 2、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因公牺牲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病故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20倍。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扩展资料抚恤金的发放程序: (一)政策咨询; (二)死亡人员所在单位(部队)或人事部门按死亡性质和审批程序分别出具证明书; (三)直系亲属递交证明书及家属户籍、身份证材料; (四)审核; (五)发给抚恤金。
遗嘱需要公正吗?
最好公证,证明力比较高。
弟媳妇做了遗体器官捐献同意书,请问我不用签字吗?同时还获得了20万补偿国家有这样的补偿吗
具体咨询一下 一般是没有的
您好!兄弟两个人住在一座老房子里,其中弟弟夫妻两去世了,那。。。弟弟夫妻的孩子能去争夺房子吗
可以的 一般是有权利代位继承的
附条件赠予中的条件是违法的可以要回来吗
违法的事项不受法律保护。
父母生前写下的分房子的证明叫遗产
不是的 房子是遗产 证明不是
父母一方去世,房子女儿有继承权吗
有。根据民法典规定,配偶、父母、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父母其中一方去世,女儿也有权按比例继承房产。
我想问问领取抚恤金的老人去世后可有什么待遇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丧葬费领取的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于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则可以判定领取抚恤金的老人是因工伤残的,则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父亲的房子我可以继承吗,母亲在父亲去世后没有实行抚养义务,那这个房子我可以继承多少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如果该房屋是您父亲个人的财产,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在您父亲去世后,该房产则属于遗产,由其配偶、子女及父母直接继承该房产相应的份额。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先将属于配偶一方的财产区分开,余下的房产份额则属于遗产,由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及父母来继承遗产。
三个继承人死亡赔偿应为父母、妻子的三分之一
法律分析:原则上,由同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配。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