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拆迁补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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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溆浦县卢峰镇溆水外滩连廊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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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律师问答
拆迁方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怎么办
  拆迁方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诉讼期间还可以要求法院进行执行。提起诉讼的起诉状要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以及其他的内容。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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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条款主要有哪些内容
  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条款主要有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拆迁房屋的房屋面积、拆迁房屋的补偿条款等等。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包括了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结合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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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何种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拆迁协议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是,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签订协议的主体不合法;拆迁人没有办理相关拆迁手续的;一方拆迁当事人通过欺诈、胁迫方式,使得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形下签订的协议;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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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何种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怎么签的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方法是在签订的过程中,当事人要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是否明确;是否约定了约定违约责任等。只有全面审核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那么才会减少因拆迁而发生纠纷的概率。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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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赔偿协议签订后不给怎么办
  拆迁赔偿协议签订后不给不得对房屋进行拆迁,支付补偿款后才能进行拆迁工作。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是征收人与被征收人这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就就被征收土地的面积、价格及补偿款的履行方式等民事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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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赔偿协议签订后不给怎么办
请问三峡新通道征迁,房屋补偿多少钱一平方
房屋拆迁一平方赔偿多少根据房屋拆迁的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土地上附着的青苗费、拆迁造成的损失补偿以及奖励来核算。根据每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具体的赔偿费用是不同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你好我们房屋的拆迁款已收到但安置房还没到位我们的房子可以不拆迁吗
依据拆迁协议约定处理和主张
请问头婚可以享受国家土地拆迁补偿,但后来离婚了,签了一份自动放拆迁补偿协议,还可以享受拆迁补偿吗?
你好,你这个可以咨询一下村里
租户租我家两个门面十多年了,今年年前又租了一个门面,最近要拆迁了,需要补偿吗?怎么补偿
补偿,看你们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一个是装修的损失,再就是时间的损失。
旧房拆建升高受电线影响,电线需升高,费用怎么解决?
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确定
我的户口在我母亲家,如果补偿金不给我,我该怎么办
商品房被拆后赔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货币补偿会根据征收的房屋的共同居住人来核算费用,房屋产权调换会根据房屋的总体面积来补偿房屋配给,不同的地方的标准还是不同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房屋拆迁已近四年未建我该怎么办
发生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的可以申请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针对不同的事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农村的厕所、猪楼被强拆,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这种情况,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异地搬迁负责人电话多少
你好,请陈述一下具体的问题
合法吗?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房屋已经交付,如何办理协议转让合同?
拆迁项目转让原来的补偿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至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并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br/> 法律依据:<br/>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br/>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br/>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br/>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br/>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br/>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br/> 第五百四十六条<br/>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br/> 第五百四十七条<br/>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