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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的著作权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11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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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台湾公司和二家大陆公司起诉一家大陆公司侵犯他们的机器著作权。

本案是著作权纠纷案。在本案中,我担任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原告很重视本案,聘请了广东金X律师事务所的李XX律师、杨XX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这使其诉讼理由得到了充分的阐述。

2007年1月,一家台湾公司顺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两家大陆公司江门迅倍力机械有限公司、江门市信贝利机械有限公司起诉一家东莞公司东莞市晶X公司,称该东莞公司侵犯了他们三家公司的三种机器的著作权,要求东莞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56017元;登报赔礼道歉。

开庭审理后,三名原告主动撤诉,被告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备查:民事起诉状、民事答辩状、代理词、民事裁定书)

(谢国洪案例。转载请注明作者,盗名骗人必究)

 

(备注:除案例一至六和《万X公司诉全X厂买卖合同纠纷案》有详细的示范性的代理词或辩护词外,其他案例都省略,以保护本律师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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