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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弃妻另结新欢 终以重婚罪判处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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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30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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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言:爱情,有时候,是一件令人沉沦的事情,所谓理智和决心,不过是可笑的自我安慰的说话。爱情从来都是一种束缚,追求爱情并不等于追求自由。自由可贵,我们用这最宝贵的东西换取爱情。因为爱一个人,明知会失去自由,也甘愿作出承诺。但是爱情里面是不允许有背叛,背叛意味着爱情走到了尽头……

  6月7日,内蒙古赤峰敖汉旗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范某拘役二个月。这是敖汉旗法院所设立的自治区首家“妇女维权审判庭”在维护妇女权益案件中的一幕。

  被告人范某与自诉人袁某,于1985年7月经政府登记结婚,并于1986年5月生一女孩。1996年,被告人范某结识某饭店女服务员辛某,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于2005年6月30日生一男孩。袁某在得知丈夫上述违法事实后,首先求助旗妇联维权,并在妇联的帮助将范某诉至敖汉旗法院,请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敖汉法院妇女维权审判庭立即组成由一名女法官担任审判长,与旗妇联的两名女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在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范某认罪态度较好,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且主动赔偿给自诉人袁某10万元损失以求得原谅。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同时结合被告人较好的的认罪态度,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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