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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离婚时房产如何处理?- 万文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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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31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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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离婚时房产如何处理? 分析:一般来说,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该房产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依附于婚前所购房产产生,由此引起的价值增值及亏损也应当归属于该房产产权人,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离婚时,另一方主张对婚后增值部分进行分割的,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如案例:【离婚财产分割案例】对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增值我有权分享吗?
  • 李(男)在一家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分部工作,薪资颇丰。2000年10月,工作了两年的李成康积攒了足够的金钱在市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及楼下店面,付款20万元,并办理了房产证。2001年10月,李认识了黄(女),不久二人结为夫妇,李所买的房产此时也升值至50万元。5年后,因为李发现彼此没有共同语言,互不关心,感情已无法挽回,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李婚前所购房产的市值已达80万元(双方对夫妻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都没有异议,只是在谈及房产的分割时妻共同财产。李和黄在婚后没有就该房产的所有权达成新的约定,因此,房产仍然属于李的个人财产,其增值黄无权分割。

  • 万文志律师,主任律师、合伙人。曾担任检察院公诉人多年,多次受到上海东方电视台、解放日报等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在上海交通大学演讲授课并应中央电视台的邀请,参加《法律讲堂 》节目的录制。节目有:《劝架人之死》、《 还我失踪丈夫》、《 妻子派出的卧底》、《 女儿的绑架案》等从事法律工作近二十年,具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和扎实的业务功底。
  • 万文志律师(===全国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33-7007-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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