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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批抢劫故意杀人犯今日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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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6 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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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邻里之间一点小摩擦,相互坐下来心平气和地沟通一下,便可化干戈为玉帛。然而,暂住北京顺义区某村66岁的农民曹有仁却一点也不冷静,为彰显自家的“威风”竟带着两个儿子手持凶器,找邻居武力解决,结果把上前劝阻的人刺死。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曹有仁、马志刚、张振鹏、朱学文等一批抢劫、故意杀人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与对门邻居赵某素有矛盾的曹有仁,因赵某把路垫高水流到自己家,于是便想挖坑让水流走,而邻居赵某却不同意。2003年5月15日傍晚,双方为此产生矛盾并争吵起来。当日21时许,曹有仁与其两个儿子(分别被判刑、另案处理)持尖刀、砖头、锤子等凶器,到赵家门外,用铁锤、砖头猛砸赵家院门。赵某的弟弟(殁年40岁)闻讯赶来劝阻时,曹有仁持尖刀朝其胸腹部、面部等处猛刺数刀,其两个儿子分别用砖头、锤子击打赵某弟弟的头部,将其杀死。
曾因盗窃被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的北京市平谷区农民朱学文及同乡马志刚、张振鹏,为抢劫钱财,经预谋后,把目光盯在了跑出租生意的司机身上。1999年11月10日22时许,在平谷影剧院前,三人以乘席某(男,殁年43岁)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为名,将席某骗至一路口后,分别持铁管、木棍等凶器进行殴打,并用绳子捆绑,抢得100余元及一辆摩托车,所抢款物共计价值2400余元。三人恐罪行败露,又分别持菜刀猛砍席某头部,将其杀死。法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并罚,分别判处马志刚、张振鹏和朱学文死刑。
今天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暴力入室劫取他人财物,为灭口又故意杀人的吴艳霞(湖北省女农民)、杜强(内蒙古自治区农民),以及在取保侯审期间持刀伤人致死的陈召华(河南省农民)等。此前,经两名死刑犯的亲属申请,二中院安排两人与其亲属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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