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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故意杀人抢劫重犯今在京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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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6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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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河南农民李国喜因还钱问题与他人发生矛盾后,将对方杀死;卖淫小姐与他人发生争执后,曾因寻衅滋事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黑龙江无业人员刘大鹏对对方大打出手,并持刀将对方刺死。今天,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刘大鹏、李国喜等一批杀人、抢劫重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李国喜因还款问题与江某(女,殁年24岁)发生矛盾,遂对江心怀不满。2004年4月30日22时许,李国喜将江骗至北京市朝阳区一小树林内,猛掐江颈部,并用膝关节压其腹部,致江机械性窒息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李国喜还将江的一部移动电话、一双凉鞋掠走。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李国喜仅因琐事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据此,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均为新疆无业人员的吴立军、金涛预谋抢劫,伙同他人于2004年1月10日15时许,携带尼龙绳等凶器来到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南里36楼福某(女殁年28岁)的住处,采用捆绑、后嘴等手段,抢得福某的人民币700元及手机一部、项链二条、戒指三枚等物品,所抢款物共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二犯抢劫后,恐罪行暴露,采用闷堵口鼻、掐勒颈部等手段,将福某杀死。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吴、金二犯采用暴力手段非法劫取他人财物;为灭口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均已分别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且二犯所犯故意杀人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又均系本案主犯,并对二犯所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并罚。据此,分别判处吴志军、金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今天,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因从事非法活动与他人发生争执,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故意伤害犯刘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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