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太原:为抢道莽撞司机竟杀人被判死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17 16:12
人浏览
去年8月16日,在省城南内环桥西,一辆面包车将一辆奇亚商务车别了一下,这本是一桩小事。没想到两车驾驶员都年轻气盛,一时话不投机,商务车驾驶员李林华持匕首将面包车上的两人捅成一死一伤。今日,李林华一审被判处死刑。

去年8月16日下午,30岁的李林华驾驶一辆奇亚牌商务车驶上省城南内环桥时,身后一辆面包车在超车时别了他一下。李林华为此十分恼火,迅速追上并质问面包车司机。30多岁的面包车司机李俊林也不甘示弱,下车与李林华理论。“他们走到我车跟前,用拳头隔着车窗户打我的头,另一个人想打开另一侧车门。我一看自己要吃亏,就掏出一把匕首,向那两个人捅去。”本案庭审时,李林华说他本想拿匕首吓唬吓唬对方,没想到转眼间两人浑身是血,李俊林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林华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他行凶后虽有救助被害人的情节,但由于犯罪手段残忍,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他还必须赔偿死者亲属17万余元的经济损失;赔偿负伤者4000余元治疗费用。
来源:新华网-山西晚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