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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醉汉牌桌上受冷落持刀杀人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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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7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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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只因打听人时受到冷落,醉酒后的张晓镜居然持刀将人刺死。7月3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晓镜故意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晓镜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晓镜行凶杀人的原因听起来确实有些荒唐,起因竟是因为他酒醉后,在一处打牌桌前找人时受到冷落,而一脚将牌桌踢翻,又持刀将上前将劝其离开的黄某扎死。
今年44岁的张晓镜是北京人,之前曾有两次前科,1981年12月因犯强奸罪、流氓罪被判处刑13年,2002年12月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刑六个月。
2005年10月29日晚,张晓镜饮酒后来到西城区朝阳庵16号楼北侧报刊亭前,打听一个叫“小龙”的人,但打牌的人没人理会他,于是张晓镜怒火冲天,一脚将在此玩扑克牌的黄某等人的牌桌踢翻,黄某见状劝张晓镜离开,并将张晓镜拉离牌桌。此时的张晓镜酒劲儿发作,哪还听劝阻,不仅如此,在黄某劝助过程中,张晓镜猛然从随身携带的手包中掏出尖刀,刺中黄某胸部后逃离现场。
黄某立即被送往医院抢救,但因伤及左侧锁骨下血管,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次日,张晓镜被警方查获归案。
法庭审理此案时,张晓镜推翻在公安机关的供述,称他不记得当时的情形,自己并没杀人,甚至连刀也没带。但在场的多名目击证人都在事后证实,证明张晓镜扎了黄某。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晓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犯罪性质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且张晓镜系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罪的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同时,判令被告人张晓镜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某的家死亡赔偿金人民币35.3万余元,丧葬费共计人民币31860元,扶养费人民币11.2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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