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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销塑料包装袋被退货报复杀人 案犯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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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8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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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的河北省农民马全义,因推销塑料包装袋被退货,竟起意报复并将对方刺死;30岁的吉林省农民李连庆,伙同他人持械多次入户暴力劫取公民财物,并致一人死亡。10月3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命令,将马全义、李连庆等一批重犯验明正身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马全义因到北京市朝阳区某超市推销塑料包装袋被退货,对该超市负责人陈某产生不满,后起意报复。2006年6月23日14时许,马全义携尖刀进入该超市办公室内,乘陈熟睡之机,持刀猛刺陈颈部、胸腹部、背部等处数十刀,致陈死亡。后马全义将屋内陈的1.6万余元现金及移动电话等物品盗走。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马全义因生意问题与他人产生矛盾后,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且其所犯故意杀人罪的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惩处。据此,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4000元。

李连庆伙同他人预谋抢劫,并事先准备了油门拉线。2002年2月21日15时许,李连庆等人在本市密云县火车站附近,骗乘张某驾驶的微型面包车,当车行至本市顺义区一村附近时,李连庆等人对张进行殴打,并用油门拉线缠勒、用手扼掐张颈部,致张死亡。李连庆等人于当日将张的尸体抛至本市平谷区一山洞内。抢得面包车及张随身携带现金、移动电话等款、物共计价值1.1 万余元。

此外,其还伙同他人先后于2002年2月20日21时许,持刀至北京市顺义区史某家,采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得现金及摩托车等款物共计价值1700余元;于同年3月8日12时许,携带三棱刮刀、自制转轮手枪至本市顺义区西单商场附近,骗乘彭某驾驶的微型面包车,当车行至顺义区一村附近时,李连庆等人对彭进行殴打,且李连庆持刀刺扎彭头部致轻伤。抢得面包车及现金、寻呼机等款物共计价值2.3万余元。

2002年3月,其还伙同他人先后两次在内蒙古自治区盗窃羊只,共价值2700元。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李连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持械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入户、多次抢劫、抢劫数额巨大,在抢劫过程中致一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其又伙同他人以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又已构成盗窃罪。据此,以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当天,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曾因犯罪被多次被判刑罚,又因嫖娼一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的故意杀人犯37岁的本市顺义区农民单卫东;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重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使用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并致人死亡的强奸犯累犯、42岁的内蒙古自治区农民王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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