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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名潜逃十五年 杀人嫌犯今法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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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8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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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前在与邻居发生纠纷时持散弹枪将一人杀害,一人轻伤,为逃避法律惩罚化名潜逃,但终究难逃法网。今天上午,56岁的丁大年在潜逃了十五年后坐在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人席上,接受审判。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1993年10月14日下午14时左右,在西城区新皮库胡同丁大年家所在院子里,因与邻居发生纠纷,丁大年在与董强(化名)口角和争执过程中,持散弹枪分别向董强和前来劝架的董红(化名)开枪射击,结果董红被击中胸背部死亡,董强被击中下颌、胸部、左大腿等处受轻伤。丁大年作案后化名李德亮潜逃到陕西省城固县,利用进行人口普查的机会让当地一村委会出了一份假证明,在当地落户。就这样,化名李德亮的丁大年在城固县的一村子里一住就是十几年,后来,以为事过多年不会有事的丁大年开始与北京的家人联系,没想到公安机关的追捕从没有间断,很快公安机关就利用他与家联系的机会发现了丁大年的行踪,2007年12月26日,丁大年被抓捕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丁大年无视国法,持枪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审理中,丁大年不承认自己是故意杀人,他一再替自己辩解说是邻居家多次对他父母打骂他才动手还击的,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丁大年在描述开枪打人过程时,推翻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供述,说是他母亲开了第一枪,当法官问他年老体弱的老人怎样登上离地1米多的柜子时,丁大年说平时柜子跟前放了一个小凳子,是他母亲踩着凳子上去开枪的,而丁大年的弟弟的证言证实,当时丁大年在与邻居发生争执后,其弟弟几次拦阻冲进屋内拿枪的丁大年,他母亲也想拦他,但最后还是没有拦住,发生了后来的命案。

被丁大年开枪打死的董红的母亲和被他打伤的董强的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他们分别提出了46万余元和15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一中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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