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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打人落井被以杀人罪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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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8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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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阳一少年因春节手头窘迫,在对另一少年索要钱物无获后,竟残忍地将其打入约30米深的废井,并落井下“石”,所幸少年大难不死,井中度过大年初一后获救。打人入落井者被宜阳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今年除夕(2009年2月13日)夜,在县城打工的宜阳县高村乡16岁少年麦某刚回到家中,就被几个同村的小朋友叫出去玩。可是,夜已深,麦某仍没有回家,直到大年初一,也不见他的踪影。家人四处找寻无果,在焦急中度过了大年初一。年初二(15日)上午10点多钟,一位从洛阳市区来村里卢某家走亲戚的张某在亲戚家附近闲转,发现在一半坡处离水泥路面不远处有一眼井口一侧有塌陷的井。他来到井边,想看看井里有水没有,刚探头朝井底张望时,听到下面有求救的喊声,他问知是有人掉井后,立即返回告诉卢某。随后,在深井中待了一天两夜的麦某被父母等人救出,送往县城医院救治。这时人们才从麦某嘴里得知,是除夕深夜同村的不足18岁的刘某把麦某打入井中,在他落井后,刘某还拾起地上石块砸向井中。当地人说,那口井曾经是村里的吃水井,近几年废弃,深近30米,里面有约30厘米深浅的积水和淤泥。

  原来,除夕夜下着小雪,麦某与同村几名好友在离家30米左右的好友家玩了一会纸牌后,因为天冷,就在院中棚下烤火闲聊。当天晚上,刘某因后妈只给弟弟买了过春节的新衣服,而没有给他买心里窝火,就自己10元钱买了一瓶白酒,独自喝光后,在村里转悠。0时左右,刘某也转悠到这里。期间,刘某说他喝多了,并与麦某发生摩擦。之后麦某等人离开火堆准备回家。在麦某家门口附近,刘某叫住麦某,要麦某和他一起到另一个地方。途中,刘某向麦某索要钱物,麦某说身上没钱。二人言语不和引起厮打,刘某将麦某打入上述废井内,并拾起附近块状物投入井中掷打麦某。刘某返家后感觉不妙,自称怕父亲打他,遂于年初一外逃。后于今年3月10日向警方投案。

  麦某被救后,经法医鉴定,头部及身体其他部位多处损伤存在,构成轻微伤。案发后,刘某亲属分2次赔偿麦某经济损失10700元,麦某就附带民事部分撤回起诉,并建议法庭对刘某从轻处理。

  宜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刘某在作案时未满18周岁,应当减轻处罚。刘某在犯罪实施终了时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使犯罪结果没有得逞,系实施终了的未遂。刘某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及其亲属的谅解,可酌予从轻处罚。刘某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但在庭审中拒不交代犯罪事实,故自首不能成立。刘某在侦查期间供述向麦某索要钱物、并将麦某打入井内、之后因害怕而外逃的事实,与被害人的陈述及客观存在的事实相一致,予以采信。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宜阳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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