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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一砖头 盗窃变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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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4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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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因放火、故意毁坏财物二次被判刑的王某,去年3月刚刑满释放就又起了不劳而获的念头。2010年5月份,王某下班时看到路边一废弃加油站内停放的一辆大货车油箱未锁,就想着趁着天黑偷点油。他找来两个废料壶和油管,将货车油箱中的油往自带油壶中抽。就在油壶装满,王某准备起身离开时,住在这里看车的何某刚好起来上厕所,发现王某鬼鬼祟祟,就大声喝斥,追上并从后面抱住王某,王某情急之下从地上拿起一块转头朝何某手上砸了几下,何某被迫松手。这时,同在加油站内住的其他二人闻讯赶到,和何某一起将王某当场抓住。经鉴定,何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被盗柴油价值129元。

  2010年9月3日,焦作马村区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审理。王某在公安机关后几次的供述中拒不认罪,认为自己只是去偷油,没有用砖块砸人。但在开庭审理时,在充实的证据面前,王某低头认罪,希望从轻处理。9月9日,马村区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宣判。认为,被告人王某在实施盗窃行为中,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结合其犯罪未遂和累犯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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