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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女友欢心 盗窃包裹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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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4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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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讨女朋友开心,经常买礼物送,时间一长,经济紧张,为了弄到钱,一南昌县小伙魏某利用在物流公司打工的便利,七次私自盗窃公司待发的手机或相机包裹,价值3万余元。8月24日,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现年21岁的魏某于今年年初谈了个女朋友,魏某很是喜欢。为了讨得女朋友的开心,魏某经常送礼物给她。但恋爱谈的时间一长,魏某觉得钱也花得快,慢慢地发现自己每个月的工资不够花了。于是,魏某便想利用自己在速递物流公司打工的便利,盗窃公司待发的包裹,以其换钱,岂不是来的容易。

  2010年2月10日左右晚10时许,被告人魏某在江西省某速递物流公司内第一次盗窃了公司里一待发的邮政包裹,内有诺基亚N96手机一部,经南昌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其价值为3180元。事后,魏某将手机以400元的价格卖到南昌市八一广场地下通道里一收手机人员手中。

  同年2月25日左右晚上10时,被告人魏某在同样的地点采取同样的方式,盗窃了公司一待发的邮政包裹,内有黑色直板天语手机一部,经南昌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其价值为1280元。事后,魏某将手机又以170元的价格卖到南昌市八一广场地下通道里一收手机人员手中。

  在前两次成功盗窃并顺利销赃的情况下,魏某的胆子越发大了,其后到3月23日期间,魏某又以同样的作案方式,5次盗窃了公司待发的装有手机或相机的包裹,经鉴定,其价值为25890元。

  后来,公司一员工发现东西经常丢失,便报警了。经调取监控录像一看,魏某盗窃的事情才算暴露出来。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七次,价值3035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南昌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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