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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强奸幼女致其引产被判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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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5 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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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41的继父郑充伦采取威胁、恐吓、暴力等手段,数次对不满14周岁继女小芳(化名)实施奸淫,致使小芳怀孕8个月后大引产。11月2日,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郑充伦有期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郑充伦系郸城县汲冢镇冯庄村村民,2003年离婚后与因交通事故失去丈夫的陆某结婚。陆某领着与前夫所生的女儿小芳和郑在一起生活。
2004年6月的一天晚上,郑充伦见小芳穿着单褂看电视,遂生邪念,趁陆某走亲戚之机,搬个凳子与小芳挨身坐下,伸手去摸小芳的身子。小芳见继父不怀好意,起身准备到处面纳凉,郑一把将其拽住,并威胁说,如不从我,你们母女俩都不得好过。慑于继父的淫威,小芳未敢声张。事后郑恐吓道,要是对别人讲,就弄死你。
2005年4月7日,小芳回老家看望爷爷、奶奶,爷奶发现小芳身体不对,便追问事情原委,小芳遂将自己多次被继父强奸的事实向亲人哭诉了一遍。小芳的爷爷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医院检查,小芳已怀孕8个多月。在亲人的陪同下,小芳在县计划生育指导站作了引产手术。经河南省公安厅刑事技术鉴定书认证,郑与小芳引产的胎儿之间存在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的概率为99.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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