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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恶魔屡次强奸抢劫女司机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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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5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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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12月9日上午,安徽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注射方法,将强奸、抢劫、诈骗犯李卫验明证身,执行死刑。
2004年5月23日19时许,李卫从淮北市火车站附近拦乘被害人石某驾驶的奥拓出租车,谎称去上坟,将石某骗至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一果树园中,持刀将石某刺伤、打晕,对其实施了强奸,并用刀将其阴部刺伤。随后,李卫威胁石某,抢走被害人放在车内的二、三十元现金。后李卫将该车放在他人家里,将被害人带至濉溪县一旅馆住宿。次日凌晨1时许,被害人石某乘机逃脱并报案。
2004年10月17日9时许,李卫在宿州市长途汽车站附近拦乘被害人何某驾驶的奥拓出租车,将其骗至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一路边,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将其掐晕后实施强奸。随后李卫将出租车及将被害人放在车上的150元现金抢走。
2004年10月18日14时许,李卫在蚌埠市淮河路拦乘被害人黄某驾驶的捷达出租车,将其骗至烈山区宋疃镇一路边,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后欲实施强奸。因被害人反抗,强奸未遂。随后李卫将该车及黄某放在车上的手机、500元现金抢走。当天晚上,李卫将该车开至他人家放置。
2004年12月22日17时许,李卫在徐州市一邮电招待所房间内,采用掐脖子和语言威胁的手段,将服务员张某强奸。后李卫在逃离现场的过程中被公安人员抓获。
另外查明,2004年4月中旬的一天上午,李卫以借车接人为名,将张某的一辆摩托车骗走,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
淮北市中级法院以李卫犯强奸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卫不服提起上诉,安徽省高院根据最高院授权,裁定核准判处李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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