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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男强奸痴呆女被判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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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5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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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江苏省宁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智障男强奸痴呆女的案件作出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1年。
现年30岁的陈某,患有轻度(偏重)精神发育迟滞,系限制行为能力的人。4月23日晚,陈某明知本村女青年陈女(重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保护能力)是精神病患者,而将其拽至家中,欲行奸淫,但因陈女父亲敲门而强奸未遂。案发后,陈某的父亲主动到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明知被害人陈女是精神病患者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陈某犯罪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但鉴于被告人强奸未遂,且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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