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恼怒“色情”生意被抢 图报复强奸又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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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5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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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奎文法院审结一起强奸、抢劫案件,四被告被判处三年至八年不等的刑期,每人并处10000元罚金。
自2002年6月起,人张某、刘某合伙承包了某大酒店美容美发部,并从事色情服务,同年7月24日晚,二被告人在该酒店815房间发现酒店708房间有人也从事色情服务,遂认为是抢了自己的“生意”,于是纠集宋某、王某对前来准备从事色情服务的陈某进行殴打,后由陈某带领进入708房间,房间内有被害人王某、刘某,被告人刘某用方凳将王某打晕,被告人刘某发现王某衣内有存折一个,上有存款8500元。被告人刘某逼王某说出密码后,从银行提出全部现金,由四被告人分赃。案发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宋某采取胁迫手段分别将刘某、陈某强奸。
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使用暴力和威胁方法劫持被害人王某,逼取存折及密码,劫取其现金,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应予刑罚。判决被告人张立新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刘之刚犯抢劫罪、强奸罪,执行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宋航海犯抢劫罪、强奸罪,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王兵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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