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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强奸又抢劫 被判徒刑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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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5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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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网 采用麻醉手段先强奸后抢劫她人的海金朋在一番寻欢作乐后,近日被河南省淅川县法院以强奸罪和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七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01年12月3日,淅川县厚坡镇前街村22岁的海金朋伙同邹任龙、赵永安(二人在逃)将女青年马某骗至厚坡镇共销商场一同房屋内,让马喝下注射有“甜乐欣”麻醉药的健力宝。马被麻醉后,海金朋对其进行了奸淫,并将马掉在床上内装310元现金和一张ic卡的黑色钱包所拿走。当晚海金朋与赵永安将马送到马的朋友家,次日晨,马某清醒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认为,海金朋采取麻醉手段使受害人不知抗拒而与之发生性关系,后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和抢劫罪,淅川县法院依法对海金朋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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