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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舅舅强奸留守外甥女获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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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5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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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岁女孩姜文(化名),从小被外出打工的父母寄养在姥姥家,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未成年的女孩竟惨遭其禽兽不如的舅舅多次强奸并怀孕。9月7日,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刘成安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14岁女孩流产吓坏母亲

  刘慧兰(化名)是姜文的母亲,一直在上海打工,在2010年2月份春节前夕回到家里后,第一眼就发现不足15岁的女儿肚子反常的大,匆忙置办年货的她并没有多想,大年二十八这天早上,刘慧兰发现厨房里有一个婴儿尸体,随后,她又发现家里一个房间里的床上还有大片的血迹,大过年发现这些让她感到很不吉利,就把婴儿尸体扔到了村头的沟里,然后,感到不对劲的刘慧兰询问女儿姜文是怎么回事,没想到不足15岁的女儿突然嚎啕大哭,说自己被姥姥所在村的一个叫连海超(化名,另案处理)的人多次强奸并怀孕,这个流产的婴儿就是他的。听了女儿的话刘慧兰几乎当场晕倒,春节过后的2月17日,刘慧兰向公安机关报案。

  留守女孩惨遭两人强奸

  姜文在公安机关报案称,在2009年10月至11月份,连海超先后三次对其施暴。2010年2月19日,连海超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将婴儿尸体和连海超血样送到郑州市公安局进行DNA鉴定,然而,鉴定结果是婴儿尸体与连海超血样DNA没有血缘关系。

  感到案情复杂的警方对姜文进行了进一步的询问,姜文又说出在2009年的8、9月份,被其二舅刘成安先后三次强奸。2010年3月25日,40岁的刘成安被警方抓获,归案后的刘成安很快供认了一切,并在羁押期间揭发他人犯罪,协助警方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随后,公安机关对刘成安与姜文所生胎儿的DNA检验及亲缘鉴定证实符合生物遗传学关系,从科学的角度证明了刘成安强奸的事实。4月30日,刘成安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法院判决恶魔获刑十年

  案子很快被检察机关起诉到了法院,刘成安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随后的判决中,鉴于刘成安能够在羁押期间揭发他人犯罪,并协助警方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现,可对其从轻处罚,故对被告人刘成安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接到判决后,刘成安不服上诉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中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刘成安多次以暴力手段对被害人实施强奸,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其行为造成被害人怀孕、流产,情节恶劣。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使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驳回刘成安上诉,维持了原判。

  法官提醒如何保护留守青少年

  针对农村留守青少年保护,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本案主审法官赵健良说,农村留守青少年是一个特殊群体,这个群体因父母一方或双方外出打工,由于条件的限制又不能将孩子带在身边,只好让他(她)们留守在家乡,他(她)们中的大多数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代养的。这种“隔代教育”引发了不少问题,留守青少年生活现状令人担忧,理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作为留守青少年的父母及其临时监护人,必须与孩子保持及时有效的沟通,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避免侵害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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