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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死刑改死缓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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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9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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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敏律师仔细研究案情,翻阅案卷材料后,分别从魏某应属正当防卫没有伤害故意;有立功情节,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虽系累犯,但所犯前罪时系未成年人;认罪好、赔偿好、应从轻处罚等角度出发辩护。最后,二审法院采信了丁敏律师的意见,丁敏律师的成功辩护,高院撤销了中院的判决,将魏某原先的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以下案例均隐去真实称呼。如需了解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材料,可与丁敏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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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03年,魏某酒后与王某、霍某发生争执,厮打中,魏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刺中王某,划伤霍某。后经法医鉴定,王某系被单刃锐器刺破左股动脉失血性休克死亡,霍某构成轻伤。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决魏某死刑。

律师代理:丁敏律师代理该案的二审。律师仔细研究案情,翻阅案卷材料后,分别从魏某应属正当防卫没有伤害故意;有立功情节,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虽系累犯,但所犯前罪时系未成年人;认罪好、赔偿好、应从轻处罚等角度出发辩护,加之,经辩护律师和家属的努力,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在丁敏律师的劝说下,被害人家属陪同魏某亲属双方去到二审法院表示基于魏某一方的悔罪态度和诚意,对魏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二审法院给其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最后,高级法院采信了丁敏律师的辩护意见,撤销了中级法院的判决,将魏某原先的死刑改判为死缓,保住了魏某年轻、宝贵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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