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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故意伤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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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9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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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二年。

2007年10月1日晚,西安市某著名娱乐场所发生一起斗殴事件,因王某等人酒后滋事,与该娱乐场所总经理杨某发生争执,将杨某打伤。后该娱乐场所服务生、保安等数十人对王某实施殴打,致王某等二人死亡,一人轻伤。案件发生后,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对该娱乐场所服务生、保安三十余人采取强制措施。后共有22人被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樊律师接受该案被告郭某的家属委托为郭某辩护。郭某案发当晚,随部门经理等三人到犯法现场对被害人实施了殴打。樊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查阅案件,会见当事人,依法辩护,郭某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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