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述: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三年。
2007年10月某晚,西安市长安区某中专职业学校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魏某到同楼206宿舍借用物品,与被告人曹某,马某,王某等其他同学发生口角。魏某不服,带领其他同学到206宿舍滋事。马某,王某,曹某遂对魏某实施殴打。马某并用刀刺魏某,致魏某死亡。在案件到审判阶段后,被告人曹某之父委托樊继胜律师担任曹某辩护人。樊律师在认真分析案情的基础上依法辩护,曹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相关知识推荐
成X故意伤害案(审判监督程序 )
成岩故意伤害案案情介绍:被告人成岩,男,16岁,某市居民,无业。成岩的表姐,某棉纺厂女工张芳工作单位
341人咨询过
故意伤害案“扮演”双重角色
王某与同事的女友张某发生纠纷,王某叫两个表弟过去给她扎起,双方发生激烈打斗,双方都有人挂彩。按照刑法
392人咨询过
290人咨询过
234人咨询过
1346人咨询过
1978人咨询过
332人咨询过
9735人咨询过
45人咨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