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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某故意伤害致死人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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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9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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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命案,经辩护改变定性,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练某故意伤害致死人命案

案情:案犯钟某等(在逃)因故与隔壁发生争吵,继而发生打斗。期间案犯钟某打电话叫来练某等参与殴打,致使被害人无路可逃时,紧急翻越楼梯栏杆时,失手坠入地面死亡。钟某等案犯在逃,练某被抓获。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刘芳律师作为辩护人,认为本案不应定为故意伤害罪,而应当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这一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被告最终发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对这个结果感到意外地满意(见2007深中法刑一初字第73号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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