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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狗变成抢劫犯 又罚金来又坐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01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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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治林

  闲来没事去偷狗,本想就着狗肉喝二两小酒,谁知却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还被判罚金数千元。近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河南省郑州高新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赵小黑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因被告人郭台台未满18周岁,以抢劫罪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0年1月11日,赵小黑和郭台台为了弄点狗肉下酒,于当天晚上趁着夜色,携带刀具和棍棒摸到郑州高新区一个湖心岛上,准备将一饲养动物人家的看家狗偷走,在牵狗离开之时,被狗的主人发现。面对盗狗贼,狗主人大声吆喝抓贼,狗主人的同事跑来协助捉贼。然而,赵小黑和郭台台抡起携带的刀具和棍棒,一边牵着狗向前面猛跑,一边威胁并殴打对方,最终逃走。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未满18岁的郭台台很快被抓获。迫于压力,赵小黑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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